【寶雅x台新】新申辦台新Richart卡首刷達檻最高拿$1,000即享券

活動期間:
2026/8/1-2026/12/31 申辦,並於 2027/1/7(含)前核卡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內,透過寶雅專屬連結申辦台新 Richart 卡正卡,並於核卡後 30 天內完成 POYA Pay 綁定並累積消費滿 1,000 元,即可獲得回饋:
◆符合新戶資格者:可享寶雅電子即享券 1,000 元
◆符合新卡友資格者:可享超商電子即享券 200 元(二選一)
※活動資格注意事項
1.本活動由台新銀行系統依申辦條件自動判定回饋資格,恕不另行提供查詢或更換。
2.新戶與新卡友資格說明如下:
新戶:申請日前 6 個月內未持有台新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者
新卡友:申請日前 6 個月內未持有台新 Richart 卡正卡者
3.活動回饋將依系統判定結果擇優提供。
注意事項 :
1. 參加資格:新戶定義為申請日前六個月內未持有台新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者;新卡友定義為申請日前六個月內未持有台新Richart卡正卡者,資格判定以台新銀行系統認定為主。需於2026/8/1-2026/12/31透過活動專屬連結申辦台新Richart卡正卡,並於2027/1/7前(含)核卡,且需於核卡30天內使用該卡於POYA Pay綁定累積消費滿NT$1,000
2. 消費認列邏輯:
僅認列符合參加資格之正卡(即不含附卡)核卡30天內於POYA Pay綁定消費且2027/2/12(含)前入帳之交易,以交易日為計算基準;不列入計算之刷卡消費項目包含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公路養管費、境外投資平台交易、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信用卡年費、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調閱簽單手續費、掛失手續費等。如遇有退貨情形,將扣除該筆消費
3. 符合本活動資格之客戶,不得再適用其他通路、專案或聯名卡首刷活動,亦不得重覆參加
4. 回饋說明:
●符合回饋資格者將依以下時程提供贈品,持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或補發贈品、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如遇產品斷貨、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台新銀行得保留更換贈品之權利
●回饋時程:預計於消費達檻次二個月前透過簡訊發送兌換連結至正卡人留存於台新銀行之手機號碼
5. 首刷禮贈品說明:
<寶雅電子禮券1,000元>
●本券可於全臺寶雅實體門市及POYA寶雅線上買使用
●寶雅實體門市使用說明
1.本券不適用非開立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發票之特殊門市(如:百貨門市)及離島門市,不適用門市完整資訊詳見:https://www.edenred.com.tw/index.php/store/poya/
2.結帳前請直接出示本券掃QR Code兌換(請將螢幕亮度調到最大),不接受手抄或口說序號方式兌換
3.本券不適用購買寶雅現金禮券及商品禮券
4.本券不適用購買縣市兩用購物袋及寶雅相關品牌門市官方標示或公告之指定排除商品
5.本券兌換後之退換貨需求,請於7天內攜帶發票與交易明細至原門市,由門市人員協助辦理。如於本券效期內辦理,則本券立即回復兌換前狀態;如已超過本券效期,則無法回復兌換前狀態,本券亦無法再使用
●POYA寶雅線上買使用說明
1.POYA寶雅線上買網址 https://www.poyabuy.com.tw/
2.使用步驟:請於【購物車】結帳頁面中的【即享券】欄位輸入票券序號進行抵用。單筆訂單可以輸入多張即享券進行抵用。單筆訂單最高使用10張即享券
3.票券成功加入後系統會顯示預計折抵之金額,金額確認無誤後,點擊【使用】按鈕,下方會顯示票券折抵金額與結帳金額,確認無誤後完成結帳作業
4.本券僅限使用於符合免運門檻的線上訂單,若訂單包含運費,恕無法使用即享券
5.線上訂單限【全數取消】或【全數退貨】,恕無法部分辦理
6.使用即享券之訂單金額將不另行開立發票
●本券無法兌換現金或找零,面額可多次抵用至餘額為0
●寶雅與Edenred得以保留商品或服務是否適用本券之權利
●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本券為企業贈品專用,不得零售或轉售,應依本券所載方式兌換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
●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2選1超商即享券200元>
※統一超商200元虛擬商品卡
●本卡適用臺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支付可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品/服務(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恕於統一超商門市無法使用商品卡購買菸品及支付代收售業務、受託代銷商品之服務、咖啡行動隨時取之服務)
●本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惟無法重複儲值。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本卡可透過適用臺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交易明細、統一超商商品卡消費者服務專線查詢餘額
●本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統一超商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
●統一超商商品卡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886-711。如有使用上之疑義,請參閱https://www.7-11.com.tw/service/card.asp
●本卡卡面記載之金額,已由新加坡商星展銀行台北分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全家200元虛擬禮物卡
●「全家禮物卡餘額查詢」:可至全臺灣地區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機台進行查詢。或持禮物卡兌換商品所開立之交易明細(或電子發票)會顯示該次禮物卡消費後之餘額
●本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本禮物卡至全臺灣地區全家便利商店均可兌換。但不得抵用代收、菸品、受託代銷商品(如:宅配業務、隨買跨店取等)及非開立發票之代售業務等商品/服務(如:各類帳單繳費、票券及悠遊卡儲值等)。本卡亦可在全臺灣地區大戶屋、bb.q CHICKEN及IKIGAI燒肉門市使用(部分門市除外,詳如全家官網公告)。本卡可轉儲至Fami錢包,轉儲後本卡視為兌換完畢,無法退回原卡片
●禮物卡詳細使用規範請參閱全家禮物卡官網公告資訊。本禮物卡表彰之金額,保證期間已經台新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自發行日起算18個月,逾保證期間者,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221363。其他難以完整呈現應記載事項者,請參閱本公司官網http://www.family.com.tw/
●本券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
●本券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本券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除重大影響持券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券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
6. 台新銀行並非上述贈品製造者、服務及保固提供者,與該贈品提供廠商並無任何代理、經銷、保證或合夥關係。如因使用該贈品、服務或保固產生任何爭議,請該贈品、服務或保固之提供廠商處理
7. 活動回饋檢核時仍為有效卡,始符合回饋贈送資格。持卡人所持之台新銀行信用卡若於回饋檢核時發生停卡、不續卡、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等情事者,持卡人將自動喪失回饋資格,台新銀行不另行通知
8. 台新銀行保留解釋、變更活動及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資格之權利
9. 台新銀行保留核准發卡與否,調整額度及信用卡服務內容之權利,不論發卡與否,申請書及所附文件,台新銀行均不予退還
10. 除法令有特別規定外,台新銀行保留核准與否以及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及注意事項內容之權利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2.88% ~15%,依電腦評等而定。
·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5%+NT$150。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15年1月2日。
·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
· 其他相關費用依台新銀行官網公告或洽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