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換貨相關規範
  1. 如欲退換貨,請於七日內(消費後隔日起為第一天)攜帶發票(使用載具條碼請出示載具畫面)、交易明細及完整未拆封之商品至全台寶雅/寶家門市辦理(如刷卡付款者需攜帶信用卡簽單及實體信用卡),如未攜帶以上相關單據、完整商品或逾期恕無法辦理退換貨。(如交易時獲得實體印花貼紙,需一同攜帶)

  2. 換貨方式:門市開立之等值換貨單據交付,消費者於單據開立當日使用完畢,如遺失不再補開,逾期失效且恕不找零,則換貨商品將無法再次辦理退貨。請於結帳前仔細檢查商品有無瑕疵,因人為損壞或操作不當,導致商品損壞或故障,恕無法辦理退換貨,貼身衣物及個人衛生用品基於衛生因素考量,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恕無法提供退換貨服務。

  3. 使用提貨券、折價券購買之商品,恕無法辦理退貨,僅能以換貨處理。

  4. 電器產品售後服務:購買"一年內”商品非人為因素而產生故障,請攜帶保固貼紙(書)或發票與完整商品前來辦理退貨服務;購買"超過一年",恕無提供退貨服務,請顧客自行維修處理。

  5. 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如生鮮、米、冷藏(凍)食品等,菸酒及已拆封之商品,恕無法辦理退換貨。(如為購買當下即發現之瑕疵則不再此限)

  6. 客製商品(如:電腦調色漆、裁切商品...等)因依照顧客需求訂製,若非商品出廠瑕疵,恕不接受退換貨。

  7. 寶雅線上買/寶雅蝦皮商城退換貨說明:線上購物僅提供退貨服務,如需辦理退貨,於收到商品7日猶豫期內,保持商品全新未拆封狀態,並於【訂單查詢】內點選退貨申請,詳情請至寶雅線上買購物說明查看。